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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养老财政投入 全国倒数第5

来源:    类别:政策法规    浏览量:...    更新日期:2015-12-12
导读:广东省2013年养老财政投入过低,养老机构缺口很大,千名老人床位数只有15.8张,全国排名倒数第五。
       2014年1月7日,在即将召开的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社法委提交了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提案。广东养老机构缺口大,千名老人床位数只有15.8张,全国排名倒数第五;广东养老财政投入才5000万元,甚至低于甘肃省的2.1亿元,全国排名倒数第五。
  广东省政协社法委主任罗东凯表示,广东养老机构床位缺口很大,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截至2012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100多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2.8%。
  国家“十二五”设定规划目标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截至2013年11月,全国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已达22.4张,其中北京、内蒙古、浙江、安徽、江西等5个省份千名老人床位已经超过(或等于)30张,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四川、陕西等8各省份千名老人床位数量均超过25张,而广东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倒数第五,每千名老人床位数只有15.8张,与“十二五”要求相差近半,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的2020年每千名老人35~40张的指标任务更是相差甚远。按照广东60岁以上老人有1100万计算,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还要增加72600张床位,要达到国家“十二五”目标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则还需要增加126500张床位。
  广东省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其财政投入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力度不足,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民政部统计,在2013年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1亿元、安徽6.7亿元、天津6.3亿元、湖北6亿元、四川5.3亿元,甘肃2.1亿元,全国投入资金量超过一亿元的省份有14个,而广东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只有5000万,在全国32个省自治区中排名倒数第五,如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均投入来计算,广东则排名倒数第三,与广东的经济全国首位的地位极不相称。
  2009年颁布实施《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规定:“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但是,广东省364家城市养老机构中的230家民办养老机构基本无法享受政策规定的水电费优惠。民办养老机构在用电、用水等仍然是按商业收费,导致民办养老机构平时的运营成本高了一倍多。
  提案建议,广东省在60岁以上老人人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面至少要赶上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应根据GDP的增速增加相应的养老财政投入。增加对已建床位的补助,明确对非盈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的运营补助,落实养老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统一按照本地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从而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长期维护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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