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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6000老人基本养老由政府买单

来源:    类别:政策法规    浏览量:...    更新日期:2015-12-12
导读:2014年江苏扬州市将全面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由政府为符合条件的6000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买单。
      1月17日,扬州市召开民政工作会议,会议决定,2014年扬州市将新建12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布局,推进第二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扬州市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29张,增加护理型床位比重,扬州市6000位高龄、失能等困难老人可享受到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质态,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制定出台日常运营补贴、绩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新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实行申报制度,开展建设的可行性调查。
       开展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推动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消除各种壁垒,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通过出台实施发展规划、扶持培育龙头企业等措施,推动老年服务产业发展。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也是重中之重。加快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12349”养老服务热线、市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进一步向县(市、区)拓展,年内宝应、高邮、江都、仪征建成开通,实现扬州市全覆盖。65%以上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完成消防安全改造升级,有条件的地区新增应急呼叫设施。启动建设集老年教育、老年活动、为老服务为一体的市级老年活动服务中心。今年将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重点,健全完善政府兜底的社会救助网络。按照省政府“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两个“不低于”要求,继续落实低保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45%的比例”实行农村五保供养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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